文件要求

一般文件提交指南

請選擇國家或地區以查看基於一般準則的詳細文件要求:

可接受官方評估的文件

  • 電子記錄(機構驗證) 由院校或考試機構直接寄送。或者
  • 電子記錄(第三方驗證) 透過可信賴的電子文件服務直接傳送,例如 MyCreds、CHSI、Digitary、Parchment、My eQuals 等,或者
  • 機構和考試機構也可以發送 透過郵件發送核證副本/認證副本(密封信封)寄至我們的辦公室。或者
  • 如果直接從發證機構取得官方文件有困難或不可能(例如,在受政治不穩定、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地區),ERES 可能會接受 原始實體文件 由申請人提交。

臨時評估可接受的文件(當沒有原始文件時):

  • 掃描件 在某些情況下,官方文件可能會被接受。
  • 申請人應與接受機構確認是否接受基於非正式文件的評估。

可接受的預評估文件:

  • 上傳一個 掃描件或影印件 將您的記錄直接轉入預評估申請下的 ERES 帳戶。

對於已完成的課程:

  • 官方文憑、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
  • 顯示所有已完成課程和成績的官方最終成績單或學術記錄
  • 非英文文件的官方翻譯(如果有)
  • 根據學習國家/地區,ERES 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

對於未完成或正在進行的項目:

  • 最新的官方成績單或學術記錄,顯示已完成的課程和成績
  • 官方入學證明信(如果有)
  • 預計畢業日期(如適用)
  • 非英文文件的官方翻譯(如果有)
  • 根據學習國家/地區,ERES 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

請注意:

本指南適用於除專業執照評估以外的所有評估。有關許可證評估的具體文件要求,請參閱專門頁面。

如果您完成了基於研究或非課程的課程,您的大學必須直接向 ERES 發送一封信,確認沒有成績單,因為您的課程完全基於研究。這封信將代替成績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