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要求

根据您的留学国家/地区、证书和评估目的,查找评估所需的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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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评估专家在太平洋标准时间 (PST) 周一至周五上午 10 点至下午 4 点为您解答有关材料的问题。

了解接受的材料类型

正式评估可接受的材料

  • 由院校或考试机构直接发送的电子记录(经院校验证)。
  • 由受信任的电子文件服务机构(如 MyCreds、学信网 (CHSI)、Digitary、Parchment、My eQuals 等)直接发送的电子记录(经第三方验证)。
  • 院校和考试机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证明副本/核证无误的副本(装在密封信封内)寄至我们的办公室。
  • 如果直接从颁发机构获取正式文件存在困难或无法获取(例如,在受政治动荡、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地区),ERES 可能会接受由申请人提交的原始纸质文件。

临时评估可接受的材料(在无法提供原始文件的情况下)

  • 在某些情况下,可能接受正式文件的扫描件。
  • 申请人应向接收机构确认是否接受基于非正式文件的评估。

预评估可接受的材料

  • 在预评估申请项下,将您的记录扫描件或复印件直接上传到您的 ERES 账户。

针对已完成的课程

  • 正式文凭、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

  • 显示所有已完成课程和成绩的正式最终成绩单或学业记录

  • 非英文文件的正式翻译件(如有)

  • ERES 根据留学国家/地区要求的任何其他材料

针对未完成或在读课程

  • 显示已完成课程和成绩的最新正式成绩单或学业记录

  • 正式在读证明信(如有)

  • 预计毕业日期(如适用)

  • 非英文文件的正式翻译件(如有)

  • ERES 根据留学国家/地区要求的任何其他材料

注意:

本指南适用于除专业执照评估以外的所有评估。有关执照评估的具体材料要求,请参阅专门页面。

如果您完成的是研究型或非课程型项目,您的大学必须直接向 ERES 发送一封信函,确认由于您的项目完全基于研究,因此无法提供成绩单。该信函将作为成绩单的替代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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